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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5-04-28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注册及信息完善

申请人须首先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www.zjnsf.gov.cn/login.aspx?ReturnUrl=%2fb%2fhome.aspx)注册帐号成为会员,并经过学校审核为正式会员,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帐号的老会员请务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会员信息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

二、申请指南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6号)(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金发〔20141号)(附件2)等有关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附件3)、《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附件4)、《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见附件5)、《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附件6)、当年申报专栏、系统使用须知等有关要求,进行申请材料的撰写和填报。

三、限额申报

根据省基金委限额分配方案,结合各分院、部门前三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立项情况,经研究,各分院、部门的限额申报分配表见附件7。请各分院、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博士教师的申报积极性,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指导,严格评审,择优推荐,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更好地提高立项率。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量的40%

特别注意: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四、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428-514日:注册帐户(老会员完善帐户信息)。

515-614日:项目申请网上填报。

各分院、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截止时间,以便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并69日前将盖章的上报项目推荐表(见附件8交学校科技处,各部门另提供排过序的备选项目两项。

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省杰青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

616-623日:学校形式审查、上报。

628日前:申请人扫描上传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度立项文件下达后,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一式二份交学校科技处。

五、几个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者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并且应当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注册会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符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申报。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只能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注: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20131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4.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3)。其中,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的年龄要求:男性1983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811日以后出生。

六、评审程序

2016年度项目评审工作将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初审、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第一轮专家评审)、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第二轮专家评审)、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审议的程序进行(具体见附件3)。

七、省外专家推荐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请各位会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省外专家推荐”栏目,积极推荐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为人公正的省外同行专家。“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2015630日前推荐的省外专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审核入库后将可参加2016年度项目评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静

联系电话:2089(内线)

 

附件:

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

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4. 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5. 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6.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

7. 各二级学院限额上报分配表

8. 2016年度省基金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

 

                                 亚虎平台游戏官网科技处

                                  20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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