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下文称“省会”)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一)要求(下文称《通知》),现将《通知》下发,并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领衔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未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项的,不具备此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省会与各高校、各专业委员会协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初评,择优向省会推荐。省会拟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的课题类别包括: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
2.各单位限额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重点调研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一般研究课题,各单位限报2项。
3.本次推荐评审按照《通知》要求实施,相关表格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申报者按课题指南(《通知》附件一)要求进行选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通知》附件二)。各单位初评完毕后,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汇总表》(《通知》附件三),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
4.省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按要求确定申报课题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三、其他事项
1.省会此次推荐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2.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8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主题为:单位名称+“十三五”规划课题。
3.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高忠 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6年5月10日